易方達 (香港) 策略價值債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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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01) 易方達財富基金系列—易方達(香港)策略價值債券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02) 子基金尋求透過主要投資於全球債務證券市場發行或交易的債務證券,可能包括投資級別、非投資級別及∕或未獲評級的債務證券及可轉換債券,從而實現其目標。可能承擔a) 投資風險, b) 貨幣風險, c) 有關債務證券的風險(包括信貸/交易對手方風險、利率風險、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評級低於投資級別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的相關風險、信貸評級/信貸評級被調低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估值風險、中國內地評級機構風險), d) 新興市場風險, e) 集中風險, f) 中國內地房地產行業風險, g) 證券融資交易的風險(包括與證券借貸交易相關的風險、與銷售及回購協議有關的風險、與反向回購交易相關的風險),h) 「點心」債券風險,i) 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及債券通風險, j) 中國稅務風險, k) 與抵押品及╱或證券化產品有關的風險, l) 與城投債有關的風險, m) 人民幣貨幣風險、人民幣計價類別風險及對沖人民幣類別風險, n) 與投資於具有損失吸收特點的債務證券相關的風險, o) 投資於其他基金的風險, p) 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q) 從資本中及/或實質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的風險。
03) 子基金可在守則准許的範圍內投資於衍生工具作對沖或投資目的,而在不利情況下,其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可能變得無效及/或致使子基金蒙受重大損失。
04) 子基金可從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分派。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相當於退回或提取投資者的部分原投資額或歸屬於該原投資額的任何資本收益,而該等分派可能導致有關單位的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對沖單位類別的分派金額及資產淨值可能受到有關對沖單位類別的類別貨幣與子基金的基礎貨幣的利率差異之不利影響,導致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有所增加,以及因此相對其他非對沖單位類別的資本流失更大。
05) 除非中介人於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06)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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