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易方達投資基金系列—易方達(香港)港元現金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02)買入子基金的單位並不等同將資金存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並無本金保證,基金經理並無責任按賣出價值贖回單位。子基金並無固定資產淨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
03)子基金主要投資於在短期存款及債務證券。子基金尋求實現與通行貨幣市場利率相若的美元回報,並主要考慮資本安全及流動性。概不保證子基金將可達致其投資目標。
04)子基金可能承擔a) 投資風險, b) 投資於債務證券的風險 (包括短期債務工具風險、利率風險、發行人/交易對手的信貸風險、評級下調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信貸評級機構風險、估值風險、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 c) 與中國境內債券相關的風險(包括與債券通相關的風險、結算風險), d) 與銀行存款有關的風險, e) 與銷售及回購協議有關的風險, f) 市場風險及交易對手風險, g) 集中風險, h) 營運及結算風險, i) 對沖/衍生工具風險, j) 外匯風險, k) 依賴投資顧問的風險。
05)除非仲介人于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06)基金經理目前有意就分派類別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實際派息將由基金經理酌情決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報率,派息率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報為正值, 過去派息率並不代表未來派息率。
07)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檔提供之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