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為提供緊貼彭博美國國債7-10年指數(「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未扣除費用及開支)。
概不保證子基金將可達致其投資目標。
策略
為達致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基金經理將採用代表性抽樣策略,投資於由美國財政部(「美國財政部」)發行的投資級別美元計價定息債務證券(「美國國債」)的代表性抽樣,該等美國國債集體反映指數的投資特徵,與指數呈高度相關性。
子基金可持有或不持有指數所包括的所有美國國債,並可在極端市況下持有指數所不包括的美國國債,惟該等證券須整體上與指數呈高度相關性。子基金可將其資產淨值的至少70%至最多100%投資於指數所包含的美國國債。
根據守則第7.4及第7.5章,子基金不得將其資產淨值的30%以上投資於同一發行的政府及其他公共證券(定義見說明書),及受限於在前述規定,子基金可將其資產淨值全數投資於至少六種不同發行的政府及其他公共證券。
子基金亦可投資於守則第8.2章認可的貨幣市場基金或守則第7.11A章認可的合資格計劃,以及作現金管理用途的現金存款,惟該等投資預期不會超逾子基金資產淨值的5%。
子基金可進行證券借貸交易、出售及回購交易及/或反向回購交易,總額不超過其資產淨值的50%。
子基金亦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包括結構性產品,例如貨幣期貨及遠期或工具)作對沖或非對沖(即投資)用途,惟以守則第7章所容許者為限,並須符合本文件所載子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淨額。
子基金的投資策略受說明書所載的投資及借貸限制所規限。
指數
指數計量尚餘年期至少為7年但少於10年的美國國債之表現。
指數是總回報指數,即指數表現的計算基礎是任何票息或本金分派在指數的下一個重整日進行再投資。指數是市值加權指數,指數成分的比重根據其市值計算。指數以美元計價及報價。
指數由彭博指數服務有限公司(「指數提供者」)編製及刊發。基金經理(及其各自的關連人士)獨立於指數提供者。
指數於1997年5月推出,於1993年3月31日的基礎水平為113.89。截至2024年3月28日,指數總市值約為1.12萬億美元,有12隻成分。
指數成分及其各自的比重及指數的其他資料刊載於指數提供者的網站https://www.bloomberg.com/professional/product/indices/bloomberg-fixed-income-indices/#/ucits(此網站未經證監會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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