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香港)精選債券基金重要事項:
01) 易方達精選策略系列—易方達(香港)精選債券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02) 子基金主要投資於以境外人民幣、美元、歐元或港元計價的投資級別債務證券組成的投資組合,旨在爲子基金產生資本增值以外的穩定收入流,從而達致長期資本增長。可能承擔a) 有關債務證券的風險(包括信貸風險、有關信貸評級的風險、低於投資級別及未獲評級的證券的風險、信貸評級調低風險、利率風險、估值風險、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及主權債務風險), b)集中風險, c) 新興市場風險, d) 外匯風險, e)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計價類別風險, f) 對沖人民幣計價類別風險, g) 有關回購協議的風險, h) 有關反向回購協議的風險 i) 可轉換債券風險, j) 有關股本證券的風險, k) 歐元區及歐洲國家風險及l ) 「點心」債券風險。
03) 子基金可在守則准許的範圍內投資於衍生工具作對沖或投資目的,而在不利情況下,其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可能變得無效及/或致使子基金蒙受重大損失。
04) 子基金可從子基金的資本中支付分派。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相當於退回或提取投資者的部分原投資額或歸屬於該原投資額的任何資本收益,而該等分派可能導致有關單位的資產淨值實時減少。對沖單位類別的分派金額及資產淨值可能受到有關對沖單位類別的類別貨幣與子基金的基礎貨幣的利率差異之不利影響,導致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有所增加,以及因此相對其他非對沖單位類別的資本流失更大。
05) 除非中介人於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06)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數據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
易方達(香港)美元及港元貨幣市場基金重要事項:
1.易方達單位信托基金—易方達(香港)港元貨幣市場基金(「港元貨基」)及易方達單位信托基金—易方達(香港)美元貨幣市場基金(「美元貨基」)(合稱「子基金」)可能承擔a) 投資風險, b) 投資於債務證券的風險 (包括短期債務證券風險、信貸/交易對手方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信貸評級風險、信貸評級被調低估值風險及評級機構風險), c) 與銀行存款相關的風險, d) 購回協議的有關風險, e) 集中風險, f) 對沖/衍生工具風險, g) 貨幣風險, h)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類別風險及, i) 對沖人民幣類別及美元類別的風險。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2.買入子基金的單位並不等同將資金存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並無責任按賣出價值贖回單位。子基金並無固定資產淨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
3.子基金主要投資於在短期存款及債務證券。
4.基金經理目前有意就分派類別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實際派息將由基金經理酌情決定。5.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報率,派息率爲正值不代表基金回報爲正值, 過去派息率並不代表未來派息率。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瞭解詳情。
易方達 (香港) 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重要事項:
01)易方達單位信托基金—易方達(香港)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02)子基金可能承擔a) 投資風險, b) 投資於債務證券的風險 (包括高收益(低於投資級別或無評級)債務證券的風險、信貸/交易對手方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信貸評級風險及信貸評級被調低及估值風險), c) 「點心」債券, d) 購回協議的有關風險, e) 集中風險, f) 新興市場風險, g) 外匯風險, h)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類別風險, i) 可轉換債券風險, j) 與投資於具有損失吸收特點的債務工具相關的風險, k) 與或有可轉換債券相關的風險 (包括觸發水平風險/轉換風險、息票取消風險、信貸評級風險、界別集中風險及嶄新且未經試驗風險) l) 股本證券風險, m) 與城投債有關的風險, n) 對沖/衍生工具風險, o) 貨幣風險,及, p) 從資本中及/或實質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的風險。
03)除非中介人於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04)將每月分派股息,須視乎基金經理的酌情決定。可從資本中或實質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並將實時減少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報率,派息率爲正值不代表基金回報爲正值,過去派息率並不代表未來派息率。
05)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數據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
易方達(香港)中證白酒指數ETF重要訊息:
1.易方達(香港)中證白酒指數ETF(「本基金」)爲被動式管理交易所買賣基金,如股票一般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買賣。投資目標爲提供緊貼中證白酒指數(「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未扣除費用和開支)。基金經理將採用實物代表性抽樣策略,將其資產淨值的最少80%及最多100%投資於整體與指數具有高度相關性的代表性證券組合,但其成份股本身可能是亦可能不是指數的成份股。子基金將主要透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及/或基金經理的QFI 資格直接投資於在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基金經理透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投資可高達子基金資產淨值的100%,而透過QFI的投資將少於子基金資產淨值的70%。
2.本基金面臨1) 投資風險、2) 股票市場風險、3)集中風險及中國大陸市場風險、4) 行業風險 、5)與小型市值/中型市值公司有關的風險、6)人民幣貨幣及兌換風險、7) 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風險、8) 與QFI制度相關的風險、9) 交易差異風險、10) 被動投資風險、11) 交易風險、12) 追蹤誤差風險、13) 雙櫃檯風險、14) 中國稅項風險、15) 依賴做市商之風險、16) 終止風險。
3.基金經理 (i)將就來自A股的股息及分派收入作出10%的相關撥備,倘在收到該等收入時,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並未於源頭預扣(如企業所得稅已在源頭預扣,則不會作出撥備);及(ii)現時沒有就通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 QFI 買賣 A 股所得之已變現或未變現資本收益總額作出預扣所得稅撥備。
4. 關於透過QFI或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於中國進行投資所變現的資本收益的中國現行稅務法例、規例及做法亦存在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任何對本基金的增加的稅務責任可對本基金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倘本基金未來被徵收稅務而本基金沒有爲此作出任何撥備,本基金的資產淨值將受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現有及其後的投資者所承擔的稅務責任與其投資於本基金時的稅務責任比較將會不合比例地偏高,故將不利於現有及其後的投資者。
5.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於作出投資決定前,請先細閱有關銷售文件,包括風險因素,以得悉本基金詳情。投資附帶風險。過往業績不代表將來表現。此資料並未被香港證監會審閱。
易方達 (香港) MSCI 中國A50互聯互通ETF重要事項:
1.易方達(香港)MSCI 中國A50互聯互通ETF(「本基金」)爲被動式管理交易所買賣基金,如股票一般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買賣。投資目標爲提供緊貼MSCI中國A50互聯互通指數(「該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未計費用及開支)。基金經理將採用實物代表性抽樣策略和合成代表性抽樣策略的組合。本基金將主要透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及/或基金經理的QFI 資格直接投資於在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指數證券。通過採用合成代表性抽樣子策略(涉及將其最多5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直接投資於預付款總回報掉期交易。
2.本基金面臨a) 投資風險、b) 股票市場風險、c) 新指數風險、d) 集中風險及中國大陸市場風險e) 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QFI相關的風險、f) 與投資金融衍生工具有關的風險、g) 交易差異風險、h) 被動投資風險、i) 交易風險、j) 追蹤誤差風險、k) 雙櫃檯風險l) 中國稅項風險、m) 依賴做市商之風險、n) 其他貨幣分派的風險、o) 終止風險。
3.根據專業及獨立的稅務意見,(i)基金將就來自A股的股息及分派收入作出10%的相關撥備,倘在收到該等收入時,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並未於源頭預扣(如企業所得稅已在源頭預扣,則不會作出撥備);及(ii)基金經理現時沒有就通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QFI 買賣A 股所得之已變現或未變現資本收益總額作出預扣所得稅撥備。
4.關於透過QFI或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於中國進行投資所變現的資本收益的中國現行稅務法例、規例及做法亦存在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任何對子基金的增加的稅務責任可對子基金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倘子基金未來被徵收稅務而子基金沒有爲此作出任何撥備,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將受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現有及其後的投資者所承擔的稅務責任與其投資於子基金時的稅務責任比較將會不合比例地偏高,故將不利於現有及其後的投資者。
5.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於作出投資決定前,請先細閱有關銷售文件,包括風險因素,以得悉本基金詳情。投資附帶風險。過往業績不代表將來表現。此資料並未被香港證監會審閱。
易方達 (香港) 中國股票股息基金重要事項:
01) 易方達精選策略系列 - 易方達(香港)中國股票股息基金 (“子基金”)是一項投資基金,並非一項銀行存款。概不保證本金獲得償付。亦不保證在閣下持有子基金單位期間可獲得股息或分派支付。子基金所投資的工具的價值可能下跌,故閣下於子基金的投資或會蒙受損失。
02) 投資於股本證券須承受市場風險。該等證券的價格亦可能會波動,而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繁多,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看法、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地區或全球經濟不穩、貨幣及利率波動。如子基金所投資股本證券的市值下跌,其資產淨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而投資者可能蒙受重大損失。
03) 子基金的分派可從子基金的資本撥付。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撥付分派相當於退回或提取投資者的部分原投資額或歸屬該原投資額的任何資本收益,而該等分派可導致有關單位的資產淨值實時減少。
04) 倘若中國A 股的買賣市場有限或不存在,子基金可能購買或出售證券的價格及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中國A 股市場或會較已發展市場更爲波動及不穩(例如:由於某一隻股票暫停買賣或政府幹預的風險)。中國A 股市場波動及結算困難亦可能導致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之價格大幅波動,從而影響子基金的價值。中國的證券交易所對中國A股施行交易波幅限額,據此,倘若任何中國A 股證券的成交價已上升或下跌至超逾交易波幅限額,該等證券在有關證券交易所的買賣可能會被暫停。暫停買賣將使基金經理無法平倉,以及因而可能導致子基金蒙受重大損失。再者,當暫停買賣其後解除,基金經理未必可按理想的價格平倉。
05) 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並須受外匯管制及限制所規限。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或會對投資者造成不利影響。子基金的相關投資可以不同於子基金的基礎貨幣之貨幣計值。該貨幣匯率的下降會對該證券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以及在該等情況下,子基金的價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及投資者可能因而蒙受重大損失。
06) 中國被視爲一個新興市場。與發展較成熟的經濟體系或市場相比,投資於中國或會令子基金須承受較高的經濟、政治、社會、法律及監管風險。在中國的投資的流動性或會較低及可能較爲波動。子基金主要投資於與中國市場有關的證券,並可能須承受額外的集中風險。與發展較成熟的市場相比,中國股本證券市場或會較爲波動。在該市場交易的證券可能須承受價格波動。
07) 除非中介人於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08)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數據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
易方達(香港)短期債券基金重要事項:
1. 易方達單位信托基金—易方達(香港)短期債券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2. 子基金主要投資於以美元、歐元、港元或離岸人民幣計價且年期不超過3年的債務證券組成的投資組合,包括在新興市場發行的債務證券,旨在爲子基金產生資本增值以外的穩定收入流,從而達致長期資本增長。概不保證子基金將可達致其投資目標。
3. 子基金可能承擔a)投資風險, b)投資於債務證券的風險 (包括信貸/交易對手方風險、利率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信貸評級及信貸評級被調低風險、估值風險及高收益債務證券的風險), c)投資於其他集體投資計劃/基金的風險,d)「點心」債券, e)新興市場風險, f)購回協議的有關風險, g)反向購回協議的有關風險,h)集中風險, i) 人民幣貨幣風險、人民幣計價類別風險及對沖人民幣類別風險, j)可轉換債券風險, k)與投資於具損失吸收特點的債務工具相關的風險, l)與或有可轉換債券相關的風險 (包括觸發水平風險/轉換或全數撇銷風險、息票取消風險、界別集中風險及嶄新且未經試驗) , m)股本證券風險, n)歐元區及歐洲國家風險, o)對沖/衍生工具風險, p)貨幣風險及q)從資本中及/或實質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的風險。
4. 基金經理有意就分派類別每月分派股息,實際派息由基金經理酌情決定。子基金的分派可以從資本中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分派相當於退回或提取投資者的部分原始投資或源自該原始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並將實時減少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報率,派息率爲正值不代表基金回報爲正值, 過去派息率並不代表未來派息率。
5.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