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香港)日经225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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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及策略
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日经平均指数(净总回报版本)(「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扣除费用及开支)。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策略

为达致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经理将主要采用全面拷贝策略,通过投资于指数的绝大部分成份指数证券(「该等指数证券」),投资比重与该等指数证券于指数中所占比重(即比例)大致相同。该等指数证券可能包括于纳斯达克上市的非金融公司的证券,当中可能包括美国预托证券(「美国预托证券」)等上市预托证券。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由于限制、暂停交易、若干指数证券的供应量有限、企业事件,或基金经理认为存在重大的市场错误定价或可预见的市场动荡),购买若干属指数成份股的证券乃不可行或不符合投资者最佳利益及/或参考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并不具成本效益,倘基金经理相信将有助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基金经理亦可使用代表性抽样策略。


在使用代表性抽样策略时,基金经理可投资于以下项目:

  • 代表性样本,其表现与指数密切相关,但其成份股本身可以或未必为指数的成份股;


  • 其他集体投资计划(「集体投资计划」),指跟踪与指数具高度相关性的某项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或非上市指数跟踪基金。该集体投资计划可为获证监会授权的计划、守则第 7.11A 章项下的合资格计划或不合资格计划。子基金于其他集体投资计划的总投资额不可超过子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及
  • 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指与指数呈高度相关性,包括基金经理认为该等投资将有助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及有利于子基金的期货及掉期。子基金可能投资的期货将为指数期货,例如 E-迷你纳斯达克 100 指数期货。另一方面,子基金可能投资的掉期将为融资总回报掉期交易,据此,子基金将转交相关部分的现金予掉期交易对手,而掉期交易对手将让子基金获取/承担相关证券的经济收益/损失


(扣除间接成本。子基金在期货及掉期投资方面的预期资产净值比例将分别不超过其资产净值的 10%10%。为免生疑问,期货及掉期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采用代表性抽样策略时,基金经理可促使子基金偏离指数比重,条件是任何成份股与指数比重的最高偏离幅度不得超过 3%或基金经理咨询证监会后所厘定的其他百分比。


投资者应注意,基金经理可全权酌情在全面拷贝策略与代表性抽样策略之间转换,而毋须通知投资者。


证券借贷


基金经理可代表子基金进行证券借贷交易,最高水平可达致其资产净值的 50%,预期水平约为其资产净值的 20%,并可随时收回借出的证券。 所有证券借贷交易将仅以子基金的最佳利益为前提,并按照相关证券借贷协议的规定进行。基金经理可全权酌情随时终止该等交易 。


作为证券借贷交易的一部分,子基金必须收取至少相当于借出证券价值包括利息、股息和其他最终权利100% 的现金及/或非现金抵押品。抵押品将每日按市价计价,并由托管人妥善保管。抵押品的估值一般在交易日 T 进行。倘抵押品的价值在任何交易日T 低于借出证券价值的 100%,基金经理将在交易日 T 要求提供额外抵押品,而借款人将须交付额外抵押品以弥补证券价值的差额,预计交割将在交易日 T+2 或之前进行。收到的非现金抵押品不得出售、再投资或抵押。请参阅本说明书第 1 部分「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一节的「抵押品」,以了解作为证券借贷交易的一部分收到的抵押品的详细要求。


在进行证券借贷交易时,基金经理将挑选经基金经理批准的独立交易对手方,该等交易对手方须(i)在具高信贷质素的国家注册成立;(ii)获穆迪评为最少 A2 级的长期信贷评级或 P2


级的短期信贷评级,或获著名信贷评级机构评为同等评级;或(iii)为证监会持牌法团或香港金融管理局注册机构。在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容许的范围内,证券借贷交易产生的所有收入,于扣除直接及间接开支作为就证券融资交易提供服务的合理及正常报酬后,须退还子基金。有关基金经理对证券借贷交易的政策详情,请参阅本说明书第 1 部分「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一节的「证券融资交易」。


基金经理现时无意代表子基金进行销售及回购交易、反向回购交易及其他类似的场外交易。基金经理在进行任何该等交易前,将事先寻求证监会的批准以适用的监管规定所规定者 为限), 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股东。


附带投资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市场暴跌或重大危机或不利市况下,子基金可暂时将最多其资产净 100%的资金投资于流动资产,例如银行存款、存款证、商业票据及国库票据,以管理现金流量。


在守则第 7 章允许的范围内,子基金亦可利用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对冲及投资。为免生疑问,子基金的衍生工具风险承担净额最多为子基金资产净值的 50%


投资限制


证监会并无要求或批准豁免遵守本说明书第 1 部分所载的投资限制。


指数


本节为指数的简要概述。本节概述了指数的主要特点,并非对指数的完整描述。截至本说明书日期,本节中的指数概述准确无误,且与指数的完整描述一致。有关指数的完整数据可在下文指明的网站上查阅。该等数据可能不时更改,更改详情将在该网站上公布。


指数的一般数据


指数是经修订的市值加权指数,即指数证券的权重以其市值为基础,但指数证券的权重存在若干上限规则。指数包括 100 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按市值计算最大型美国及国际非金融公司,反映了包括电脑硬件及软件、电讯、零售/批发贸易及生物科技在内主要行业类别的公司,但不包括金融公司的证券。指数以美元计算及发布。


指数是净总回报指数,即指数反映经扣除任何预扣税后的股息或分派的再投资。


指数于1985131日推出,于同日将基准水平设为125。于2024314日,指数的净市值为21.06万亿美元,共有101只成份股。


指数提供者


指数由NASDAQ, Inc.或其联属公司(「指数提供者」)计算及维持。基金经理(及其各关连人士)独立于指数提供者。


指数计算方法


如要符合首次被纳入指数的资格,证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证券发行人在美国的第一上市市场必须是纳斯达克环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环球市场,而且是独家上市;
  • 证券必须由非金融公司根据行业分类基准(ICB)发行,是根据授权使用的富时国际有限公司产品;
  • 证券不可由现时正进行破产进程的发行人发行;
  • 证券在之前三个月交易期内平均每日成交量必须至少有 200,000 股;
  • 倘证券发行人根据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之法律组建,则该证券须拥有于美国获认可期权市场上市之期权或符合于美国获认可期权市场买卖的上市期权资格;
  • 证券发行人不得订立任何最终协议或其他安排以致可能导致证券不再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及
  • 证券必须已在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或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买卖至少整整三个月,不包括首次上市的月份(因分拆事件而纳入指数的证券将豁免遵守此项规定)。


倘发行人已有多个证券类别上市,只要符合所有上述资格标准,所有有关证券类别均符合资格。


并无市值或流通量资格标准。季度比重调整


3月、6月、9月及12月按季度标准,指数中证券比重将根据发行人层面约束进行检讨,及倘确定出现以下情况,指数将予以重整:

  • 发行人的比重超过24%;及/或
  • 个别比重超过 4.5%的发行人的整体比重合计超过指数的48%


在重整过程中,个别比重超过 1%的所有证券的比重将按比例缩减,以致并无发行人比重将超过 20%,而比重超过 4.5%的个别发行人的整体比重不超过 40%


上述指数重整变动于 3 月、6 月、9 月及 12 月第三个星期五交易结束后生效。


年度比重调整


除了及在根据发行人层面的约束进行上述季度比重调整后,于每年 12 月,亦将根据证券层面约束对指数中的证券比重进行审阅,及倘确定出现以下情况,指数将予以重整:

  • 指数证券的比重超过15%;及/或
  • 市值最大的五只指数证券的整体比重合计超过指数的40%


在重整过程中,个别比重超过1%的所有证券的比重将按比例缩减,以致并无指数证券比重超过14%,市值最大的五只指数证券的整体比重不超过38.5%,以及市值在五大之外的证券之最终指数比重不超过4.4%或市值排行第五的指数证券之最终指数比重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指数重整变动于 12 月第三个星期五交易结束后生效。


指数重组


指数证券每年12 月进行审阅。审阅时应用上述资格标准,而所有合资格证券乃采用截至10月底的市场数据按市值排名。于每年审阅过程中,属于在年度审阅中名列所有合资格发行人中首 75 位的发行人保留于指数内,及名列首 100 位的余下发行人的当前指数证券亦将保


留于指数内。倘通过上述标准的发行人少于 100 名,指数将由名列 101 125 之间的指数


证券仅当其于上一次年度检讨时,而于上一次年度审阅中名列首 100 名之内或于上一次年


度检讨后添加的指数证券依次填补。此后,倘纳入指数的发行人少于 100 名,指数将由排


名在前 100 名之内但目前并非指数成分股的发行人依次填补。


年度指数重组于 12 月第三个星期五交易结束后生效。指数证券剔除及替代


倘在上述重整过程以外的任何时间,指数提供者认为证券不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则有关 证券将尽快从指数中剔除。可能出现有关剔除的情况包括:(1)证券在不合资格交易所上市; (2)证券被分类为金融公司;(3)发行人的调整市值连续两个月底低于指数经调整市值总额的 0.1%


当有成份股被剔除,证券亦可能会被加入指数中。倘发行人完全从指数中剔除,其证券将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由上个月末市值最大且符合所有资格标准但未被加入指数中的发行人替代。


指数成分股


https://www.nasdaq.com/solutions/nasdaq-global-index-policies,而有关指数的其他数据



https://indexes.nasdaq.com/Index/Overview/NDX上述网站的内容并未经证监会审阅


指数代码


路透社代码:.XNDXNNR

彭博社代码:XNDXNNR


基金资料
港元
人民币
美元
日圆
A类(累积)港元
A类(累积)日圆
A类(累积)人民币
A类(累积)美元
A类(累积)美元对冲
基金经理
发行日期
基础货币
管理费 *
(占子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比)
认购费
转换费(即兑换费)
表现费
受托人费用
赎回费
交易频率
每单位资产净值 ()
截至 2025年7月24日
托管人
历史净值
ISIN代码
彭博编号
*阁下应注意,某些费用可藉给予单位持有人至少一个月的事先通知而提高至特定允许最高水平。有关详情,请参阅说明书中标题为「费用及开支」一节。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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